錫安教控制吳先生的見證(一)

吳先生:思想生活全受控制


本人姓吳,加入錫安教的時候,我和太太是同事,同屬於錫安教教友。我們後來很快便拍起拖來。不知怎樣被自己家聚的負責人兼門徒訓練者甄x麟知道了,甄x麟按照教會不準許信徒私下拍拖的規條,逼我做決定:一是分開,一是結婚,而我們選擇了結婚。最奇怪的是,教主和最高領導層通通都是自由拍拖後結婚的,為何不許會眾有選擇自由拍拖的權利呢? 由於教團堅決維護他們所構思出來的「印證婚姻」 許可制度,當其時我認識的一對弟兄姊妹梁x昌和楊x儀便因此先後離開教會,結了婚後才再回教會。其後他們竟然又能重返對一行列,可謂衣錦還鄉。為何要結了婚才再回教會呢? 當然是在外面可以自由拍拖啦,結了婚,就不用受教團的管轄了。

錫安教裡面,所謂合乎聖經的結婚,是要男女雙方,必須有超自然事情參與,例如各自多次作夢、看見圖片、聽到神的聲音,或有幾次與對方邂逅見面的超自然經歷,才能向自己的家聚負責人提出印證,再經雙方家聚負責人互訪後匯報高層,最後由高層拍板,方可成婚。

事實上,真正能夠通過這個印證過濾的,百中無一。教中能結為夫婦的,都是入教前的情侶。信徒們年紀愈來愈大,教主為求自保,在一對一講座上,將印證大法分為高、中、底三等,美其名是要保護信徒的婚姻,其實是在為自己的教導補鑊,對眾多未婚信徒網開一面。可憐單身的人們執迷不悟,也有因為面子問題的,個個都等著要最高等的印證才肯結婚。結果許多男男女女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歲月,白等10多年,給這個「印證婚姻」許可制度毀掉終生幸福。信徒到了中年,在別人面前個個都不好意思提「等印證」一事,真是自討苦吃。有些人終於意志消沈,離開了教團。

個案(一):不准與母同住

1994年新婚初期,我夫婦陪母親同住,一家幸福,生活愉快。我選擇和母親同住,是因為她只有我這一個兒子,而我要擔起照顧母親的責任,我不跟母親同住照顧她的話,誰還來照顧她呢?

誰知過不多久,我在錫安教的對一(也是我的家聚負責人),甄x麟對本人說起教團的原則來。他引用聖經創世記 2:24 :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表面上是為我夫妻幸福著想,提議我倆「搬離」不要跟母親一同住,學習其他的教徒夫婦一樣。事實上我和 甄x麟 談多了這方面,內心便知其實他只是為了執行教規。他時常追問:「點呀,搬有無問題?」使到本人必須服從,搬到粉嶺圍和其他弟兄姊妹住在一起。因為本人的身份,是他的「門徒」,如果不照做,就等於不服從教團的指示,這是「違命」,是一個不合格的,沒有好見證的門徒所為,也會導致他下不了台。本人最終經不起甄x麟 不斷多番的催逼纏問,為著能繼續過些安寧的日子,專心返教會,便無奈「遵命」。

這正是本人和其他教徒一樣,思想太單純,無從發表自己意見,又怕挨教會管教,寧可「息事寧人」 地一味的跟指示行動的怪現象。

若是按照教主的解經,「人要離開父母」是肉身上不能和父母親同住的話,那「二人成為一體」難道就等於夫妻二個人「要共用一個身體」?邏輯上是講不通的。這正是教主斷章取義的解經,引用聖經去「控制」 信徒生活自由的例證。

個案(二):不准借錢買車

1994年結婚後不久,經過家庭財政計劃和安排,在朋友的介紹下,決定買一部新車。如一般人一樣,我透過車行安排財務,分四年48期供款。

出車後,因為被我的對一甄x麟 知道了,認為這樣「供款方式買車」等同「借錢」,我變成了「錢的奴僕」,違反了教會一向教導「不借錢」的信徒生活方針,教會認為「一定要進行管教」:

第一要本人「認錯」;第二要本人接受教會「管教」。管教包括「要賣掉這部新車」,承認自己錯,在教會主日的事奉職位要「降級」,被調去負責主日場地的「清潔廁所」工作,目的是要使本人更加「謙卑受教」,要眾人知道本人犯了什麼錯事,不受管教,才會落到清潔廁所的下場。

但新車上會,在巿場上一向極少人會「續供買車」,這樣做即是賣不出,事實亦是。既然賣不出,為了解決 被教會逼我解決「欠債」的問題,本人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,得到弟兄楊x賢的上級對一 凌x德同意,向楊x賢借了9萬元,還清「欠債」,並答應在2年內清還給楊x賢。
在這段期間,楊x賢「擁有」車的使用權;形成「不是借錢」於楊x賢,而是先當作先賣給他,直到本人還清債項。在這2年,因要趕緊還錢,生活過得十分困窘,家庭每個月扣除必要開支,己經所剩無幾。逛街買衣服也成了「談何容易」的事,活像負資產。當時我們夫婦真是經歷了「生不如死」的痛苦。

例如,太太有一次把錢讓給我買飯盒了,她自己不夠,只能挨麵包,那一刻她都忍不住哭了出來。

在這段期間,我倆身心靈受著極大的無謂折磨。為何他們要逼人這樣生活?什麼必須跟教團的教規,沒有個人主權?稍有意見便指責我們「不愛神」,要受管教。這一切都是出於教主所講的教導和命令,信徒只能唯命是從。生活模式受到種種的限制。

這正是「控制」 信徒生活自由的又一力證。教主的說話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權柄,除非你離開教團。

個案(三):不准接觸前教徒

當時有一位我認識的王x傑弟兄,跟從了前財政林x富弟兄離開教團,去了其他的教會。有一次我在吃早餐時遇到王x傑弟兄,便和他一起食早餐。後來我把這事告訴「對一」甄x麟,即時被他責罵。他說因為林x富不返錫安教,所以跟他走的人都是邪惡的,不能和他們打招呼和談話。

這樣一來,就算想了解一下他們離開教團的原因,都沒有機會了。這是從教主而來的旨意,是所有對一和平信徒要遵從的命令。這根本就是封鎖及控制人的思想手法。本人問甄x麟,王x傑弟兄不是當事人,這樣做有什麼問題。甄x麟說,因為王x傑不認同我們教團的做法,即屬「思想」不純正,一律不准聯繫。我內心卻認為這是違返「神是愛」的真理,這是什麼教會? 還有基督的愛嗎?但我沒辦法,在「泰山壓頂」的情況下,本人唯有閉嘴服從,不再過問。只怕他們再對付本人,又沒有好日子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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