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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-02-28

牧職神學院滕張佳音院長 - 本港異端邪教剖析 


從護教角度辨識及探討本港新興宗教、異端邪說之概況
牧職神學院 滕張佳音院長 - 2004/2/21


問題教派界說:

1. 新興宗教(New Religion Movement)
新興的、未分類、用較中性的名稱指有別於傳統的宗教,甚至宣稱自己是非宗教,可能以沒有教主、教典、教寺、教儀等傳統形態出現。
例:新時代/新紀元運動(New Age Movement)、法輪功等。

2. 極端教派(Extrem or Fringe Sects)
對聖經看法有偏側,未能作全面及平衡的教導。
例:「極端」靈恩派

3. 異端教派(Heresies)
信仰離開正統(Unorthodoxy),教義出現偏差。
例:摩門教、耶証、國際基督教會(International Church of Christ, ICOC)、基督門徒福音會(Christian Gospel Disciples Church)、香港麵酵長老教會(H.K. Yeast Presbyterian Church)、大學研經宣教會(University Bible Fellowship, UBF)等。

4. 邪教教派(Cults or Destructive Groups)
不單信仰錯謬,連教行也出現破壞性後果,損害信徒身心靈健康,使其人倫關係及社會關係互解。
例:未日教派(未日宣教會、東方閃電)、邪淫教派(天父的孩子、統一教、攝理教)、外星教派等。而近年香港錫安教會的發展趨勢乃由極端靈恩派、變成異端靈恩派,並被一般正統基督教會稱為偏激教派,具備發展成邪教的潛質。


問題教派特徵:

1. 教義上的偏差
在神觀(三位一體)、基督觀、救贖觀(因信稱義)、經典觀(經外權威)、末世觀等教義上出現不同程度的偏差。

2. 絕對化的領袖
魅力領袖、能言善辯、吸引多人。為增權威,自稱基督或基督在地上的唯一代言人,強調擁有特殊啟示及經歷、並以聖經解釋支持己見,如有錯誤,鮮肯道歉或澄清。更不願進入神學院受訓練,免削弱身價,反而高舉自己所講所寫的作為信徒人生指引。領袖偶像化,權力絕對化,逐步產生操控信徒、操控教會、甚至操控世界的狂想。不能接受任何挑戰,若遇質疑者,即對異已作出審判性言語或行為,甚或宣佈對方已失去救恩,攬生殺之大權。

3. 教會觀的狹隘
貶低其他教會,不願與他們相交,宣稱自己才是唯一的真教會,排他性甚強,卻又缺乏安全感,轉趨內向、封閉、神秘、邊緣化、甚至不設長久性會址,對外界常存戒心,感到被誤解時,則強化受逼害意識,寧殉道而不屈的心志。

4. 傳教法的激進
強調末世使命、拓展神國、搶救靈魂,實質拓展組織,增加人數,達成野心,甚至不擇手段傳教。對象多取精英化及年輕化方向,特定到大學校園向充滿理想的大學生,及到新展的社區向心智未成熟的中小學生傳教。亦有專門以其他教會信徒為「拯救」對象作有計劃的「搶羊」行動。
例:近年以東方閃電教派傳教手法最為激進,不可不慎!

5. 生活上的操控
強烈灌輸屬靈屬世二分法觀念,產生教會才屬靈、外面世界、包括未信的家人均屬那惡者,故愈趨封閉內向。教會甚至鼓勵信徒離開家人,集體群居,放下世務,全職留在教會工作,與社會疏離。最初因被洋溢的溫情吸引而留於此類教會,漸被其全面推行的一對一(許多是終身制)的嚴格「門徒訓練」所操控,不單在時間及金錢上要求高度地(甚至強制性地)委身,私人的生活受侵佔。又因事要求絕對順命,門徒逐漸麻木失去獨立思考及判斷能力,身心疲累。集體意識取替個體意識,久而久之,形成依賴心態,難以脫離此類教會,重投社會。但當自己逐漸被躍升為師父,有門徒作下級服侍,享受這個本來壓制自己的制度,便因不想失去既得利益轉而成了這操控制度的守護者。


結語:

若非上帝的恩典、基督的大愛、聖靈的加力、賜下雪亮的眼睛、清醒的心靈,面對聖經真理的勇氣,再加上正統基督教會信徒們多方的愛心支援,實在不容易逃離異端邪教的囹圄。感謝神,最近得悉本港的國際基督教會、基督門徒福音會及錫安教會等組織內,均有信徒(甚至全職同工)勇敢離開歪道,挺身公開見証,指証異端邪說錯謬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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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-02-25

蘇穎智牧師:聖經怎樣說(三)? 


何謂褻瀆聖靈?


「褻瀆聖靈」一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,就是當主醫治好一個被鬼附者,法利賽人竟說祂是靠鬼王趕鬼後,主責備法利賽人(太12:31-32)「所以我告訴你們:「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,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。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,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。」這經文不可胡亂使用,按著正意:

(1) 褻瀆聖靈是針對法利賽人,是未得救的,明知道主耶穌是不可能靠鬼王趕鬼的。「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,就對他們說:『凡一國自相分爭,就成為荒場;一城一家自相分爭,必站立不住;若撒但趕逐撒但,就是自相分爭,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?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,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?這樣,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。』」(太12:25-27)他們理性上了解主是靠著聖靈趕鬼,但仍頑固不信,扭曲事實,說主是靠鬼王趕鬼。不信的人唯一得救之路是認罪悔改,相信主耶穌,他們堅拒主耶穌,所以今生來生都不得赦免。

(2) 主說「干犯人子的,還可以得到赦免,唯獨干犯聖靈的,今世,來世總不得赦免。」


從聖經原意看,這說話不應應用在信徒身上;將這話應用在轉到別的教會聚會,揭露教主一些不合聖經之行徑的人身上,更是謬用聖經,強解聖經。因為教主不是聖靈,他不是神,他也是會犯錯的人;故此,不認同教會和教主的做法不等於違背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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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穎智牧師:聖經怎樣說(二)? 


信徒為教會、為牧師的利益,可以說謊話嗎?

一些離開錫安教會的人說,他們受的教導是,為教會、牧者利益、名聲,有時是要說謊去「保護」他們的。對嗎?主耶穌在馬太5:37 說﹕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(或作『就是從惡裡出來的』)。」主的教導是要我們絕對的誠實。若牧師做錯了,說錯了,我們便應用愛心誠實話,包庇他就等於包庇罪。他若聽了我們的勸告悔改,我們便可得回我們的弟兄,否則二者皆有違主的旨意,皆會受罰。

至於喇合說謊,為何仍會得到神的祝福?在聖經倫理上,有二理由﹕

(1) 喇合是外邦人,但她對耶和華有信心,對外邦神卻沒有信心,按她當時的屬靈程度而言,我們不可能要求她如成熟基督徒一樣。

(2) "Lesser of two evils" 原則﹕若說真話帶來神子民人命的損失,她寧願受罰也不說真話,這是情有可原的。

但是維護教主,維護教會錯誤的行徑,絕不是 “Lesser of two evils”,乃是更大的惡,是包庇教會的罪,包庇教主的罪,羞辱神的名。教導信徒去說謊,更是荒謬絕倫,按馬太5:37 所說的,那肯定是出於魔鬼 (那惡者)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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